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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水污染 拟上游赔下游
来源:北京晨报  /  录入时间:2009-09-15  /  点击数:1508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征求意见

  

  晨报讯(记者 姜葳)出现跨界水污染,上游区县拟被直接扣转市财政拨款补偿下游区县;使用地下水、自来水补充景观水体将面临1万元至10万元罚单;本市计划对地下水“分层定级”开采,以保证“优水优用,分质供水”……昨天起至10月9日,《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在市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建立“上下游区县的补偿机制”。区、县人民政府在“水质考试”中未达标的,上游区县应向下游相邻地区作出补偿。补偿金由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直接代扣代付。“水质考试”包括污染物减排和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等内容,考核结果将定期公示。据悉,本市将编制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蓟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