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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饮用矿泉水强制性国标实施数日 商家顾客对此陌生
来源:解放日报  /  录入时间:2009-10-09  /  点击数:3318

    新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强制性国家标准本月1日正式实施。新国标不仅要求饮用天然矿泉水在外包装上标明水源地,还首次对臭氧消毒后生成的副产物溴酸盐含量做出规定,以进一步提升饮用水安全性。昨天,记者走访本市多家商店,发现一些商家顾客还不清楚这项规定。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了多家超市、便利店,发现多数商家销售的仍是10月1日之前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瓶身均无水源地之类的信息,售货员和市民对此也并不知情。随后,记者在张杨路一家大型超市的货架上,看到了5种10月1日之后生产上市的天然矿泉水,这些矿泉水的瓶身上都已明确标注了水源地,在“饮用水特征性指标”一栏也都标明了钙、镁、钾、钠以及偏硅酸等物质的含量。但记者仔细观察发现,这5个品牌的矿泉水包装上没有一个标注溴酸盐、氟等物质的含量。在杨高中路一大型超市内,情况也是如此。   记者了解到,新国标除规定“不得用容器将原水运到异地灌装,饮用天然矿泉水须在标志中标示水源地名称”外,对溴酸盐和氟的含量也有明确限定,规定“溴酸盐每升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当每升氟含量大于1.0毫克时,应标注‘含氟’字样”。

  新国标为何对溴酸盐含量做出严格规定?据专家介绍,正常情况下水中是不含溴酸盐的,但普遍含有溴化物。当用臭氧对水消毒时,溴化物与臭氧反应,氧化后会生成溴酸盐。国际癌症研究中心认为溴酸钾对实验动物有致癌作用,但溴酸盐对人的致癌作用还不能肯定,为此,将溴酸盐列为有可能致癌的物质。   对于这一规定,不少超市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他们在选购矿泉水时,“只要注意瓶盖是否松动,瓶身是否透亮,有没有异物漂浮就可以了”。

  与售货员一样,消费者对矿泉水新国标也很陌生。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对矿泉水新标准不清楚,平时选购时也只看品牌,很少关注包装标志,“更别说矿泉水中的溴酸盐含量了”。

  “国家修改矿泉水标准关注消费者健康,这是好事。”市民对于新国标的实施普遍表示支持并认为:“关键是监管力度要跟上,对不达标的品牌要及时公布,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对此,质监部门表示,按规定10月1日前生产的矿泉水仍可在市面上销售,但是之后生产的矿泉水必须严格执行新国标,不符合新国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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