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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时代的河流伦理(余谋昌)
来源:黄河报·黄河网  /  录入时间:2009-11-12  /  点击数:2303

河流作为自然生态系统,是生命有机整体,是有生命的。“河流生命”概念的提出,表示把人类对河流的态度和行为提到道德的高度,提出“河流伦理”的问题。

余谋昌:生态文明时代的河流伦理

河流伦理,从2004年黄河水利委员会李国英主任提出“黄河生命”概念开始,成为一个新的伦理领域。传统伦理是社会伦理。它从“道德”的角度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因而只对人讲道德。第二次世界大战,特别是原子弹爆炸,对人、社会和自然造成严重破坏,爱因斯坦等科学家意识到,科学和学者应当为此承担责任,从而提出“科学伦理”的问题。20世纪中叶,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短缺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全球性问题,在探讨环境问题的根源时,学术界提出科学技术的负面影响或负面作用的问题,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受人文精神的约束,需要受一定的伦理道德约束,以尽量避免它的负面作用。科学伦理学、生态伦理学、工程伦理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河流伦理属于生态伦理,主要涉及正确处理和调节人与河流生命的关系,以保护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河流作为自然生态系统,是生命有机整体,是有生命的。“河流生命”概念的提出,表示把人类对河流的态度和行为提到道德的高度,提出“河流伦理”的问题。

河流伦理,它的主要特点是人类道德对象的范围扩展到人与河流的关系。它的主要目标是发挥道德功能调节人类行为,保护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和持续发展,维护河流生命的整体性。

依据“河流生命”概念,河流伦理的主要原则是:

1.尊重从而爱护河流生态系统。它在河流伦理中居于核心地位,是它的最高行为原则,又称命令性原则。

2.保护河流生态系统。如保证河流的一定流量,保护河流内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保护沿岸生态系统;反对损害河流生态系统的行为,如反对掠夺性开发河流生态系统,反对污染和伤害河流生命。这是河流伦理的禁止性原则。

3.保护和促进河流生态系统发展。人类需要开发利用河流资源,它引起河流生态系统变化,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们对河流的活动符合生态规律,开发利用河流资源的行为限制在生态承载力的限度内,那么人类活动不会对河流生命造成破坏;而且,通过科学的生态设计和实践,可以保护甚至提高河流生态系统的生命力。这就是把河流活动的经济学原则与生态学原则结合,既实现经济效益又实现生态效益的原则。

河流伦理的具体原则,我们以水利工程伦理为例。

水利工程伦理,又称为水利水电工程师伦理。河流伦理在水利工程的运用,又称水利工程生态伦理。它的主要特点是,道德对象的范围,从水利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扩展到流域的所有人,扩展到子孙后代,扩展到整个河流生态系统。它的主要原则是:

1.社会公平和环境公平原则。水利水电工程利益公正平等分配,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重大的利益和风险、权利和义务关系,正确处理这种利益和风险、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实行利益和风险、权利和义务的公平分配原则,这是工程建设成功的关键。它体现在业主(国家和地区)、社会(企业、移民和有关个人)、子孙后代、生命和自然界之利益的公平分配。它具有层次性:

工程建设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和风险、权利与义务的公平分配,尊重国家、地区、业者、社会和后代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平。

工程建设中,工程设计者、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之间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公平分配。

工程完成后在它的运行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公平分配。

工程建设中,尊重生命和自然界的利益,不能过分损害生态系统,对生命和自然界和损害实行修复和补偿,实现环境公平。

2.责任承担原则。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有巨大利益,又有重大风险。它的兴建必须符合国家、人民和环境的需要,必须对国家利益承担责任,对人民利益承担责任,对后代的利益承担责任,对生命和自然界的利益承担责任。这是对水利水电工作的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例如:

政府决策的责任。工程建设的决策,工程实施和管理决策是符合实际的,正确和科学的。

科学家设计的责任。工程设计符合最新的科学技术标准,符合当地的地质和环境生态条件,制定符合工程真善美的设计蓝图,一个科学的、有价值的、美的科学技术方案。

技术人员和工人的责任。按照设计蓝图施工,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保证大坝和电站工程的质量,同时注意施工安全及原材料的节约,尽量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实现按美的规律来建造。

其他领域的科学家和个人的责任。例如,三峡大坝工程的决策和实施,人人都有责任发表意见,包括赞成和反对的意见,有人甚至认为,反对者的意见更为宝贵,它使工程建设减少和避免负面作用,做到尽善尽美。也就是说,人人都有责任,人人都可以做出贡献。

3.安全保证与避免风险原则。保证安全和避免风险,是水利水电建设及其设施运行的重要的道德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决策、实施和管理安全第一,避免风险,这是重要的道德要求,安全原则贯彻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

施工的安全与风险,如施工技术人员和工人的生命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工程建设成果,以大坝和电站建设质量体现的安全,包括它的建设、安装、运行过程的安全;自然因素如地震、山体滑坡引起对大坝和电站安全的威胁,要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加以注意,排除风险,实现安全。

移民迁徙和安置的安全。

生态安全,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系统的损害,重视生态系统恢复或重建。

4.利益补偿原则。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有巨大的利益,又有重要利益损害,利害关系错综复杂。工程决策,首先需要权衡利害得失,必须“利”大于“害”,“得”大于“失”;其次,工程建设及运行必须正确处理利害得失关系,用所“得”弥补所“失”,实施生态伦理补偿原则。这里有两个方面需要特别关注:一是工程主要受益者是企业,工程运行(资源利用)主要受益者是企业;受害者是淹没主体。二是工程主要受益者是人,主要受害者是生命和自然界。要实施利益补偿原则,受益者补偿受害者。

移民补偿。工程淹没社区和土地,补偿是必须的。移民政策必须考虑到,淹没地区的人民历来靠这片土地为生,淹没了他们的家园和土地也就切断了他们的命根子,补偿不应是一次性的或不可靠的,而应该是长期和稳定的,例如,以家园和土地资产入股的形式,使移民成为电站股东,成为工程利益的长期受益者,或者其他可靠办法保证移民应有的利益。

社会补偿。避免对后代利益的严重损害,为后代资源开发留有可能性;淹没的人工生态系统如社区重建;淹没的历史人文景观重建;淹没的历史古迹发掘或迁地保护等。

生态补偿。工程流域生态系统恢复和建设,如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淹没生态系统的珍稀动物和植物物种迁地保护,设置珍稀鱼类洄游通道,等等。

河流伦理的问题,虽然在水利水电开发的研究和实践中开始受到关注和讨论,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为了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水利水电工作实现工程水利、资源水利和生态水利的统一,并把它提到伦理道德的高度,以科学与道德统一、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统一的思想,提高我们水利水电工作的道德水平和道德素质,这是完全必要的。对于促进我国水利水电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它的意义是可以期待的。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