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境治理取得成效 生态省建设稳步推进
来源:人民网 / 录入时间:2010-03-01 / 点击数:2070
一、全区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十年来,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14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8%;在全区32条主要河流中,通过62个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表明,有30条河流的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14个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平均值达98.0%;近岸海域水质保持良好;主要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辐射环境各项指标均处于正常值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良好的环境质量,已成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
二、地方环境保护法制建设逐步得到加强,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在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地方环保法规的立法工作。近些年来,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陆续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相关的法规规章,使环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环境法制建设得到加强。
三、环评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效率不继提高
一是认真开展区域环评工作。国家批准北部湾经济区建设规划后,自治区环保厅及时推进北部湾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通过了国家审批;对广西各级各类经济开发区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而使中石油钦州炼油厂、防城核电站等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落户广西,促进了广西经济加快发展。
二是深化环保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设施工程、民生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对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实行限时办结制。从2007年到2009年11月底,自治区环保厅按权限受理项目环评文件近千件,这些项目的法定办结时限为36.8个工作日,实际平均办结时限为8.2个工作日,审批提速66.7%。同时,还派出近百人次赴京跟踪衔接需要国家审批的重大项目,由于工作扎实,力度大,关系我区发展的一大批重大项目获得环保部的及时审批,有力支持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四、环境污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2003年以来,联合有关部门连续7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区共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1355个,90%以上的问题得到解决,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环境权益得到维护,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绩。自治区环保部门非常重视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各项综合措施,积极推进,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明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生态省建设稳步推进,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2005年作出了建设生态广西的战略决策,把建设生态广西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重大举措积极推进。
一是健全机构。自治区成立了生态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生态广西建设工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广西的决定》,对生态广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组织编制《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并经自治区人大通过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颁布实施;加大投入力度,自治区本级设立了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推动生态广西建设重点领域项目的开展。各市、县正抓紧编制生态市(县)建设规划,部分市县已完成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二是生态示范创建取得积极进展。全区已有22个县(区)、2个乡镇和1个村分别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命名。
三是自然生态保护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78个,总面积达145.89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17%,初步建成了建设布局和类型科学合理的全区自然保护区网络,对保护我区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加强。积极实施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政策,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推进村镇环境综合整治。2008年和2009年共获得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728万元、补助2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3个生态示范项目,主要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村庄生活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加大了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沼气建设、测土配方施肥等工作力度,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六、污染减排工作扎实推进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到2010年,我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从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9.9%和12.1%。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取得明显进展,到2008年底,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了9.64%,完成了“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的97.4%。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5.34%,完成了“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的44.1%。2009年上半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2.04%和10.95%。
在减排工作中,我厅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全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突出抓好制糖、造纸、酒精、淀粉和火电、钢铁、有色冶炼、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制糖业是我区的支柱产业,也是化学需氧量排放大户。为此,明确制糖行业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和时间要求,从技改、环保专项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到目前止,全区99家糖厂全部进行了废水未端生化处理,做到了达标排放,环保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对大气污染的治理,我厅紧紧抓住二氧化硫排放大户——火电企业脱硫工程建设,促使火电厂脱硫工程建成投运。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落后产能,2006-2008年,全区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20台63万千瓦,淘汰炼铁产能41.4万吨、炼钢产能504.9万吨、铁合金产能59.5万吨、电石产能4.68万吨、水泥产能440.2万吨、造纸产能41.2万吨、酒精产能5.1万吨。
虽然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形势仍然严峻。我区化学需氧量减排还有近半的任务需要完成,时间短、压力大。当前,部分地方的减排重点工程、特别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有些减排项目尚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减排工作的积极性没能充分调动起来。为此,要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认真实施污染减排计划,强化减排责任,落实奖罚措施,以保证“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