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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水质状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  录入时间:2010-05-06  /  点击数:1328

齐齐哈尔市今年建立起严格的嫩江流域跨行政区界水质考核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域内嫩江干流及支流水质状况,督促各地加大治污力度,实现上下游同治,促进嫩江流域水质的整体改善。

今年全市将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建设运营机制,加快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截至今年底,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将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同时建立并实施江河水质黄色、橙色、红色警戒制度。辖区江河断面出现一次劣类监测数据的为黄色等级,由市环保部门向承担污染责任的县()区人民政府发出警戒通知;连续两个月出现劣类监测数据的为橙色等级,由市环保部门向承担污染责任的县()区人民政府发出警戒通知,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质;辖区内江河同一断面半年之内全部是劣类水体、一年内出现6次黄色警戒或3次橙色警戒的,均视为红色警戒,由市环保部门向承担污染责任的县()区人民政府发出警戒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改善水质,对限期达不到改进要求的,实施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