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赴上海市海洋局调研指导工作
录入时间:2011-03-31 / 点击数:1436
3月31日上午,国家海洋局刘赐贵局长赴上海市海洋局调研指导工作。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国家海洋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极地中心、东海分局、上海海洋大学负责人陪同调研。 在听取了市海洋局局长张嘉毅的工作汇报后,刘赐贵局长对上海近年来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洋工作,特别是自2009年9月10日以来,上海市海洋局与水务局实现了合署办公,海洋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上海在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生态保护、海洋综合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刘赐贵局长指出,国家海洋局已确定了今年海洋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加强规划和立法工作;二是全力推动海洋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打造海洋生态环境;四是实施海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拓展海洋发展空间;五是全力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强化管辖海域的控制力;六是发展海洋文化,做好海洋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海洋意识。 在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海洋事业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方面,刘赐贵强调要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主体意识、机遇意识、自律意识等六个方面的意识。为确保实现今年的工作目标,刘赐贵局长要求不断提升六种能力:一是监测预报能力;二是维权能力;三是大洋极地考察能力;四是海洋综合管控能力;五是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六是海洋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的研发能力。 刘赐贵局长强调,海洋在上海城市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海洋已成为上海经济发展的新空间,海洋经济的比重将越来越大。国家海洋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上海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的发展。他要求,上海海洋工作要紧紧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海洋局的重点工作部署,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一是要把有限的岸线、海域、海岛规划好、开发好、利用好、保护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二是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和评估工作,为上海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依据。三是加强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四是东海分局、极地中心等部门要主动配合上海市海洋局做好相关工作的协调和推进。五是加强海监码头、执法船艇等装备建设。国家海洋局也将给予必要的支持。 市海洋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正副处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