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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首次开展“多兵种”联合海域执法行动
来源: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  录入时间:2011-06-09  /  点击数:1546

启动仪式现场

出席仪式主席台领导

海陆空立体联合执法

市海洋局巡视员陈伯深宣布联合执法行动开始

市海洋局副局长沈依云现场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中国海监上海总队常务副总队长丁曜接受采访

2011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来临之际,为保护海洋海岛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海底光缆、管道设施安全,维护海洋开发利用秩序和国家海洋权益,促进上海市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67日上午9时,中国海监第五支队、中国海监东海航空支队、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上海海事局外高桥海事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等全市7家涉海单位首次联手,在上海海域开展了为期二天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纪念2011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据悉,这也是上海市首次针对海洋管理开展的“多兵种”联合执法行动,主要采用海上巡航、陆上巡查、空中巡视相结合的“海、陆、空”立体方式。

联合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在外高桥海警码头隆重举行,上海市海洋局党组副书记陈伯深、副局长沈依云和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单位的领导出席了仪式。仪式现场,包括中国海警31011船、中国渔政31001船、中国海监53船在内的6艘执法船和执法车辆列队排开,中国海监7115飞机在现场上空盘旋,来自各单位的100名执法人员精神抖擞、整装待发。930分,陈伯深同志下达了行动令,拉开了此次“海、陆、空”立体联合执法行动的序幕。

在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中,海监、渔政、海警、海事、城管等涉海、涉水执法部门分成5个执法小组,采取海上巡航、陆上巡查、空中巡视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市渔业资源管理、海上交通安全、海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海域使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海洋倾废等开展为期两天的执法检查,具体任务主要包括:

(一)海域使用执法检查:对本市杭州湾北岸用海项目及海洋工程环境保护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特别是辖区内重大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或未按照批准要求实施围填海的行为;对已获批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的用海项目开展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检查获批单位是否按证书的规定用海,是否按时交纳海域使用金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填海秩序,加强对用海项目的监督和引导。

(二)海岛保护执法检查:对鸡骨礁、佘山岛(特殊用途岛)开展环岛巡航检查,了解上述海岛周边海洋生态现状;对金山三岛开展登岛检查,实地了解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对九段沙等沙洲型无居民岛屿开展空中巡视,进一步收集现状资料。其中,金山三岛登岛检查由中国海监上海总队和中国海监第五支队联合开展,有助于国家和地方海监队伍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对其它的无居民岛屿开展空中巡视。

(三)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巡航:对在南汇边滩登陆的国际光缆路由沿线开展监视巡航,劝离、驱赶在电缆管道保护区范围违规作业船舶。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危害光缆安全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

(四)海洋倾废执法检查:对吴淞口北倾倒区等邻近长江口区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在青草沙水源保护区域附近违法倾废行为。随着城市开发建设不断推进,将工程渣土等废弃物随意倾倒入海的现象日渐猖獗,对海洋生态环境将造成不良影响。针对此类违法行为,海监、海事、城管部门将联手予以查处,合力规范海洋倾废行为。

据悉,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本市相关涉海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了上海海域 “世博光缆巡护”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在巩固世博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首次将上述全市涉海、涉水执法部门同时召集起来开展执法检查,既进一步延伸、放大了世博效应,也是对海洋综合执法体制的一种有益探索。

 

新闻链接:背景和意义

随着国家海洋战略的实施,提升海洋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海洋综合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上海处于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的前列,发挥了在海洋经济和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双重“龙头”作用。由于上海市的涉海部门较多,海洋管理多头,在本次行动中,全市涉海执法部门首次集结,采取海、陆、空立体配合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这不仅是深入建立世博长效机制,更是探索条块联动、齐抓共管、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海洋综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各部门间协同配合能力,扩大执法监管覆盖面,提升海洋执法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满足快速发展本市海洋开发和管理需求的有力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保障上海海洋经济发展,保护上海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二十一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时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工作,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将其作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上海位于我国大陆海岸线中部与长江出海口的交汇处,北界长江,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西接江浙两省,滨江临海,水系发达;江、海岸线总长518.6公里,其中陆域岸线211公里;除崇明、长兴和横沙等三个有居民岛屿外,无居民岛屿(沙洲)26个,管辖海域面积约9000平方公里(含岛屿面积)。良好的港口航道、丰沛的湿地滩涂、滨海旅游等海洋资源,为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在加快推进“两个中心”建设的形势下,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科技、人才支撑,加强海洋资源、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是拓展上海城市发展空间、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

第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是本市涉海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探索的有效途径。由于客观与历史原因,如同海洋行政管理的多头、分散一样,本市海上执法力量的建设与管理也采用分散型的管理方式。目前本市海上、水上执法队伍主要有:负责监督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等的海事部门;负责查处违反渔业生产秩序和破坏渔业资源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渔政部门;负责维护海上治安的海警部门;负责维护水域市容环境的市容城管部门;负责对本市管辖海域实施执法检查,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岛生态环境和资源、危害海底电缆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海监部门。鉴于现行海洋管理体制的制约,“统一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建立无法在短期内实现。

第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是宣传海洋法律、法规,提高相关涉海作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依法用海意识和海洋环保意识的有效手段。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海洋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促进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是开展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的主要任务。本次联合执法以海洋日为契机,加强海洋政策法规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公众的海洋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利用海洋与水环境资源的理念,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为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