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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来源: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  录入时间:2011-07-18  /  点击数:1705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指出要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水利改革发展事业迎来了新的春天。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俞正声书记、韩正市长对贯彻工作提出明确指示,吴志明常委、杨雄常务副市长、沈骏副市长先后听取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的汇报。按照“二个结合,三个导向,四个体现”的起草工作思路,市水务局和市农委联合组建了强有力的起草工作班子,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开展配套政策研究,赴外省市学习取经,广泛征求多方意见,为文件的顺利起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7月6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城乡统筹、建管并举、人水和谐的原则,力争通过5年到10年的努力,基本建成与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目标相匹配的现代水利保障体系的目标。并对“十二五”期间的目标进行了具体化,即“进一步完善五大体系”:进一步完善配套齐全、灌排通畅、安全高效的农田水利体系,农田水利水平达到全国领先;进一步完善标准适宜、设施完善、综合配套的防汛保安体系,防洪除涝能力显著提升;进一步完善布局合理、水质优良、集约节约的供水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城乡统筹供水全面实现;进一步完善治污为本、截污为先、标本兼治的水环境治理保护体系,水环境质量和面貌持续改善;进一步完善总量控制、用水高效、限制纳污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实施意见》明确了七项重点任务:一是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重点是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型灌区及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二是全面加快防汛排涝能力建设,重点是加快城乡防洪工程建设、加快区域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三是全面推进郊区集约化供水,重点是提升城乡供水服务水平、建立郊区集约化供水推进机制;四是持续推进河道水环境治理,重点是加快骨干河网建设、加快推进郊区污水治理、加强河道生态治理和水土保持;五是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重点是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保障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经费投入;六是深化完善水利发展体制机制,重点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支撑;七是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实施意见》作为指导本市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水利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加快现代水利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人水和谐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