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基础设施违规建在黄河河道 是否拆除未透露
来源:新闻中心-中国网 / 录入时间:2011-08-05 / 点击数:1251
记者郄建荣 7个省区的24个建设项目竟然违规建在了河道上,其占地面积达1.47万亩。审计署今天发布的《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公告披露,这7个省区分别是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和山东省(以下简称7个省区)。审计署称,目前,黄河水利委员会已经下发了对违规占用河道项目进行核查、整改等5项通知,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或处分。
24个项目违规建在河道上是审计署近日完成的对7个省区以及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2008年至2010年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及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时发现的。
审计署公开了这24个违建项目名单:丰乐农庄、府谷县河滨公园、大清河水上乐园工程、神泉生态旅游区、宝鸡市渭河生态公园、银滩湿地公园、万荣黄河度假村、兰州水车博览园、“龙”园公园一期、“龙”园公园二期、金马河公园、白塔山黄河索道、塞上江南博物馆、包头市九原区兰柜村25家餐馆等14个项目为旅游休闲设施;温县工业集聚区、焦作多尔克司奶牛养殖园、孟州市一普酒精有限公司、孟州市第一卫生纸厂、平安航运公司昭君分公司等5个项目为企业和工业园区;保德县堤防扩建、和榆平汾高速公路建设、龙城高速公路建设、大运高速铁路项目、天水渭河河道内27座临时建筑等5个项目为基础建设设施。
审计署表示,这些项目开工建设前均未按要求进行防洪评估,也未取得相关河道主管部门的批准,部分建筑设施不符合行洪要求。
对于这24个项目如何处理,审计署称,黄河水利委员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黄河水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等2项规章制度,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或处分。但公告没有透露这24个项目是否要拆除。
此外,审计还发现,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有的违规代征,有的欠缴,有的未上缴中央财政。其中,4个省级的水利、环保、建设等主管部门或自来水公司等代征单位欠征水资源费2.16亿元、污水处理费3581.90万元、垃圾处理费57.35万元、排污费81.76万元;6个省区的256家企事业单位欠缴水资源费2.16亿元、污水处理费1926.60万元、垃圾处理费9099.95万元、排污费2.06亿元。
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4个省区的1个省级、5个市级、1个县级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将水资源费4972.95万元上缴中央财政;甘肃、宁夏、陕西、山西4个省区的5个市级财政部门或代征单位未将水资源费1303.14万元、污水处理费2100.43万元、排污费306.3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截至2010年底,《黄河规划》要求建设完工的253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经过审计发现,至今仍有56个未完工,占规划要求的22.13%;审计抽查已建成并运行的96家污水处理厂中,甘肃兰州雁儿湾污水处理厂等10家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
审计还发现,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6个省区的45项水土保持项目资金总缺口2.77亿元,占规划工程总投资5.04亿元的54.96%,其中有1.91亿元是地方配套资金,占资金总缺口的68.95%,影响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