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来源:证券时报 / 录入时间:2011-09-02 / 点击数:1357
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日前表示,国家确定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问题严重的个别企业已经实行挂牌督办和进行处罚。
陶德田表示,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38.1万吨,比2009年下降3.0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85.1万吨,比2009年下降1.32%。与200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45%和14.29%,均超额完成10%的减排任务。
从主要减排措施来看,2010年,全国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1.07亿千瓦,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900万立方米。到“十一五”末,全国累计建成运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5.32亿千瓦,火电脱硫机组装机容量比例从2005年的12%提高到82.6%,电力行业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容量比重从2005年的47%提高到70%以上。
“十一五”期间,我国累计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超过6000万立方米,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25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5%以上;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682.5万千瓦,提前一年半完成关闭5000万千瓦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