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污染居民饮用水 最高罚10万元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 录入时间:2012-01-18 / 点击数:1394
北京市卫生局日前昨天发布健康播报,2011年本市居民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抽检合格率为95.51%。如果发生供水水质不合格及饮用水污染等情况,责任单位将被处以警告,罚款最高10万元。市卫生局提醒市民不要私自改动自来水管,不要在马桶水箱内放置洁厕灵类化学除臭剂,以免在突然停水,产生负压(倒虹吸),污染整个单元楼自来水管线。
出厂水抽检合格率100%
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雷海潮介绍,北京城市居民的生活饮用水主要由四方面构成,市政供水、二次供水、自备水源、城镇自来水厂供水。此外还有一部分家庭采用净水产品深度处理后给自己使用。2011年,北京市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率与2010年基本持平。市政自来水厂出厂水抽检合格率为100%,末梢水水样抽检合格率为95.51%,不合格指标主要为总硬度、浑浊度。北京市二次供水水样抽检合格率为94.34%,不合格指标主要为总硬度。
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责
雷海潮指出,生活饮用水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使致病微生物及某些天然存在的化学成分进入人体,引起通过水传播的传染病、地方病等。因此,市卫生监督部门针对市民生活饮用水的生产、输送、使用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卫生监督和水质定期抽样检测,包括自来水厂、二次供水的水箱、居民家中使用的末梢水等。一般,合格的生活饮用水需要通过一百多项理化指标的检测。比如,自来水中是否混杂有异物,出现异色、异味或者其他异常现象;水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是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是否含有可能对身体有害,引起疾病的寄生虫、微生物等。卫生行政部门针对监测检查中出现的供水水质不合格及饮用水污染等情况,可依据《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责任单位给予警告、罚款5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市民莫私改水路
市卫生局提醒市民,不应私自改动自来水管,避免造成水的二次污染。不要在卫生间安设的马桶水箱内放置洁厕灵类化学除臭剂,以免在突然停水,产生负压(倒虹吸),污染整个单元楼自来水管线。如果发现生活饮用水有发浑、发黄、发白、异味等异常情况,可以拨打北京市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12320咨询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