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跨越 大发展 2011水利改革发展全景展示
来源:中国水利网报 / 录入时间:2012-01-31 / 点击数:1562
大跨越 大发展
2011水利改革发展全景展示
中国水利报 2012.1.29
上海:推进有力 进展良好 成效初显
上海因水而生、依水而兴。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给上海水利新一轮改革发展送来了东风。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重要契机,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目前,上海市水务局的各项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部署: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
研究制定实施意见。2011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后,上海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并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文件起草。2011年7月6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5~10年上海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配套政策和责任分工。
迅速召开会议部署。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市委、市政府于2011年7月29日召开了市水利工作会议,对加快上海水利改革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作了全面部署,副市长沈骏、姜平分别就水利改革发展的有关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细化落实责任分工。上海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了26个市级部门和各区县的责任分工。市水务局作为上海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牵头部门,将所承担的目标任务细化为170项,从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工作措施、节点安排、责任分工等方面明确职责,并建立了督办考核机制,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根据监察部、水利部《关于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上海建立了由市监察局、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规土局等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开展了相关培训工作,从责任落实、投入保障、水利建设任务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对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区县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召开水利工作会议,推进相关贯彻工作,全市上下形成了共同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合力。
政策:建立健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出让收益提取10%管理办法即将出台。根据国家《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实际,市发改委、财政、水务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拟定完成了上海市水利建设基金管理办法和土地出让收益提取10%的管理办法。目前,两个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即将出台。
力争“十二五”水利投入翻一番。上海“十一五”水利投入282.2亿元,其中2010年投入53.4亿元。根据《上海市水务“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水利投入需求为503.3亿元。按目前资金渠道测算,预计全市每年可用的资金约100亿元,主要来源为河道修建维护费、水利建设基金和土地出让收益10%。“十二五”期间,上海水利建设总的投入需求与资金来源基本匹配,可以实现水利投入“翻一番”的目标。
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在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出让收益10%使用管理办法即将出台的基础上,针对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征地动迁、用地指标、区县配套等实际困难,市相关部门正抓紧研究制定重点水利项目的土地征收和房屋征用市级资金补贴、水利设施养护管理市级资金补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工程项目管理、优先保障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等相关政策,并督促指导区县制定相应的配套办法和细则,切实发挥政策机制的保障和牵引作用。
改革: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是全国试点省市之一。目前,上海已起草了《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方案结合上海实际,以三条红线制度建设和三大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提出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试点方案将在充分征求意见并完善后报市政府和水利部审批,有关指标分解、定额修编、环境容量计算、监测系统建设以及考核办法等基础性工作也在同步推进之中。
在三条红线制度建设方面,将着重建立和完善以各区县和企业(集团)为对象的用水总量控制分配和管理制度,以地下水采灌平衡为目标的地下水管理制度,以取用水定额管理为核心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以水域纳污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
在三大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将着重建立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重点的组织保障体系,以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重点的能力保障体系,以水资源管理条例为重点的法规保障体系。试点方案还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责任分工、经费保障和宣传动员等。
监管:强化建设管理和安全质量
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极大地推动了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在水利投入大幅度增长、建设任务日益繁重的形势下,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和安全质量工作显得更为重要。根据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市水务局紧密结合上海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下发了相关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全市水务系统开展了教育培训、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制度完善等工作。
严格项目审批程序。按照项目类型和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了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各阶段工作要求,强调既要加强服务、提高效率,又要加强监管、依法审批,防止越权审批、擅自简化程序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切实做好项目方案报批、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报建(报监)、施工许可(水利工程开工令)申报以及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合规、有序实施。
严格项目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以及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投标、报监、施工许可均进入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管理平台;招标信息、中标结果均在相关网站上公开公示。同时,进一步强化了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测设计单位、检测单位以及政府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职责,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上海制定了河道整治、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程序和使用管理要求。积极推行水利建设工程财务监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决算、审价、审计等有关规定,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严格项目验收管理。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结合上海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际,制定了水利工程验收实施细则,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监部门在项目验收中的相应职责。同时,加强各阶段的验收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口,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决不验收,对工程质量隐患未整改、财务审价未完成、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决不放过。
严格专项治理督查。按照中央和上海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2010年市水务局对2008年至2010年全市在建的101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组织抽查了93个项目,抽查面达到93%,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均落实了整改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2011年以来,按照上海进一步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的统一部署,又对全市水利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了整改。
建设:各项水利工程积极有序推进
2011年,上海水利建设总投入约70亿元,主要包括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泵闸、河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郊区集约化供水等206个工程项目建设,其中续建项目86个,新建项目120个。目前,各项建设任务正在有序推进,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完成。
为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2011年又增加投资0.8亿元,重点用于低洼圩区治理、设施粮田和设施菜田水利配套建设,以及管道输水和喷滴灌等节水项目。目前,新增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在加快2011年水利项目建设,确保2011年度任务目标完成的同时,根据“十二五”水务发展规划,上海市按照建设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加强前期工作力量,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明确前期工作责任,并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加强了水利建设项目储备,为2012年及今后几年加快水利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
在水利部的大力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海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总体推进有力、进展良好、成效初显。2012年将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发力年,上海市水务局将按照水利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行动,全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不断推动水利工作实现新跨越,为上海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项硕果彰显科学管理
投资规模、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步步为营
2011年,上海水利建设总投入70亿元,比2010年度增加约17亿元。其中:供水规模达550万立方米/日的青草沙水源地顺利建成,1000余万上海市民喝上了盼望已久的长江水;黑臭河道专项整治、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苏州河底泥疏浚等工程圆满完成年度实施计划,城乡水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社会公众对河道水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金山、崇明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顺利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设施粮田、设施菜田水利建设为市民“米袋子”、“菜篮子”供应提供了保障。按照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水务部门严格项目审批,加强实施过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强化工程验收,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安全、质量总体受控。
投资稳定增长机制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上海市水利建设基金管理办法和土地出让收益提取10%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即将出台。河道修建维护费、水利建设基金和土地出让收益10%等财政资金来源给新一轮水利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完全能够满足“十二五”期间503亿元的资金需求,同时实现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水利投入“翻一番”也是可能的。
构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高行业管理效能
上海于2007年启动了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到2010年改革工作基本结束。按照“安全、资源、环境”统筹发展的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将乡镇的水利、供水、排水三项公益性管理职能纳入乡镇水务机构职责范围,形成了市、区(县)、乡镇协调统一的管理体系,实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双重领导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水务管理机构承担着防洪除涝、水资源管理、抗旱节水、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供水排水等八个方面的公益性职能。目前,全市共有乡镇水务管理单位99个,管理人员799人,基本确保了“一镇一站”。区(县)明确了乡镇水务管理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的单位,落实了乡镇水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必需的运行和维护等经费,保障了机构的正常运行,提高了行业管理效能。
三条红线、三大保障体系扎实“落地”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是全国试点省市之一。目前,《上海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市政府已原则同意。方案结合上海实际,以三条红线制度建设和三大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提出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
在三条红线制度建设方面,着重建立和完善以各区县和企业(集团)为对象的用水总量控制分配和管理制度,以地下水采灌平衡为目标的地下水管理制度,以取用水定额管理为核心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以水域纳污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
在三大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着重建立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重点的组织保障体系,以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重点的能力保障体系,以水资源管理条例为重点的法规保障体系。试点方案还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责任分工、经费保障和宣传动员等。
2012年,将研究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方案和考核办法,公布地下水禁采、限采范围;启动研究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水功能区达标率等三项指标分配方案和考核办法。开展非居民用户累进加价研究,逐步建立市、区县及重点企业(集团)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启动上海市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重点建设市级水资源管理平台、国家监控断面和考核项目监测系统。抓紧开展关键技术课题研究,包括控制指标目标和监测统计评价方法等,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提供科学依据。
市政府推进水利发展时间表
2011年1月7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有关工作。
2011年1月13日市委农办、市水务局组成联合起草工作小组,起草上海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实施意见。
2011年3月7日沈骏副市长专题听取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汇报。
2011年3月14日杨雄常务副市长专题听取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汇报。
2011年5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汇报。
2011年5月24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汇报。
2011年7月6日上海实施意见印发。
2011年7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关于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汇报。
2011年7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市水利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市长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1年8月1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汇报。
2011年8月26日浦东新区召开水利工作会议,印发《中共浦东新区区委、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1年9月13日杨雄、沈骏副市长专题听取水利投入相关政策的汇报。
2011年9月14日中央第四检查组来沪检查中央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011年10月8日市水务局印发《上海市水务局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工作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
2011年10月2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水利投入相关政策的汇报。
2011年10月27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水利投入相关政策的汇报。
2011年11月11日市监察局、市水务局印发《上海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2011年上海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