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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力防范“苏拉”、“达维”确保防汛安全
来源:上海市防汛指挥部  /  录入时间:2012-08-01  /  点击数:1493

市防汛指挥部731日下午召开各区县防汛办主任和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异地视频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防汛指挥部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精神,部署本市防御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第10号强热带风暴“达维”以及下阶段防汛防台工作,并在会后向全市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和有关委办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御台风工作。

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报,“苏拉”、“达维”影响申城时,会给本市带来明显的风雨,同时又恰逢今年汛期第5次天文大潮汛,届时可能会出现风、暴、潮“三碰头”现象,本市防汛防台形势严峻。

会议要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各部门、各单位及其防汛责任人,要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原则,全面动员,有效组织,靠前指挥,迅速部署落实各项防御和应急防汛抢险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

根据会议和市防汛指挥部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将重点做好城镇排水、下立交、地下空间、船只避风、工地管理、高空构筑物、防潮措施、人员转移、公共交通、绿化加固、农业防灾、人员密集场所等12个方面的防御工作工作:

――对里弄、街坊的排水管道、“小包围”设施,各区县和各级房管、物业单位要加强养护、管理,确保排水畅通。同时,要按照行业联手、协同排水的工作机制,全面组织道路清扫人员,在集中降雨期间,对市区道路加强巡查、及时清扫,防止路面垃圾、树叶等杂物堵塞下水道进水口。

――下立交管理单位要加强防汛排涝设施养护,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防汛排水与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应急联动,确保超强降雨下,下立交等低洼道路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地铁、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地下设施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暴雨积水、雨水倒灌的防范措施。

――沿江沿海地区要切实做好船只进港避风工作,海事、港监等部门要落实水上安全措施,及时呼叫、引导船只提前进港避风,必要时采取强制拖引措施。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建设工地的现场管理,切实做好塔吊、脚手架等施工设施的加固、锁定。在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要停止建筑施工和野外、高空作业。

――各区县以及各级市容、房管等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有关单位,对店招店牌、霓虹灯、广告牌、空调室外机等高空构筑物立即组织检查、加固,避免高空坠物伤人。

――各沿江、沿河单位及堤防、泵闸设施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一线海塘、防汛墙的巡视检查,及时关闭各类防潮闸门,杜绝潮水倒灌等人为责任事故。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预案,对各类工地临房、危房简屋内的人员以及一线海塘外人员,做好组织撤离转移的准备,并妥善安置,防止台风袭击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全力保障公共交通正常营运, 特别是要加强对电车线路的监控,防止线路事故引发交通堵塞,并加强对地铁设施的防护,避免暴雨进水引发停车事故。

――各级绿化部门要加强巡视,对受风易倒的树木及时采取帮扎、加固等措施,防止倒伏伤人、影响交通。

――各级农业部门对农田排涝和蔬菜大棚等农业设施,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教育、旅游、商业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学校(大中小学校、幼托园所、职业学校等)、旅游景点、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