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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关东:城市的垃圾筒是城市的脸面与良心--在2011年1月上海市政协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的大会发言
录入时间:2012-08-23  /  点击数:3070

          我记得法国的大作家雨果说过一句话:“城市的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我想把这句话改变一下,说成是:城市的垃圾筒,不仅是城市的脸面,而且是城市的良心和良知;并且,就用这句话来作为我今天发言的题目。因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问题,不仅直接展示一个城市的形象,而且直接反映了这个城市的居民,特别是这个城市的管理者的思想理念、知识水平和道德素养。

在座的各位都知道今天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问题的严重性。简单的填埋,已经不能成为上海这座大城市及其郊区今后可持续发展的最终选择。于是,有一种意见正在悄悄抬头,其主张就是:把城市的生活垃圾集中起来,一烧了之。对此,我想谈一点看法,这就是:我们并不反对垃圾焚烧技术本身;但是,焚烧垃圾,必须有条件、有前提。因为,这直接关系城市的脸面与良心。

第一,垃圾焚烧必须分类,分类不到位,不可搞焚烧。有一个到日本考察垃圾焚烧的代表团,对接待方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用中国城市的现有生活垃圾,不加分类,供你焚烧,能不能达到你现在的焚烧、排放标准?对方的回答十分干脆:完全不可能,肯定做不到!因此,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如果真是为城市的现在和未来考虑,就一定不要头脑发热、随意建厂、盲目焚烧。在这方面,台北市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世博案例,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要焚烧,先分类,千万不可做无知无识、丧失脸面和良心良知的蠢事情。

第二,垃圾焚烧必须建立严格的标准、严肃的法规,法规不到位,不能搞焚烧。关键是:标准必须明确,法规要可以操作,不能大而化之,应对不了实际问题。“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没有公众认可的建厂标准和焚烧、排放标准,没有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就一定不能搞焚烧。因此,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如果真想为城市的现在和未来考虑,那就必须首先在这方面狠下功夫,先做好这桩有脸有面、有良心、有良知的大慈大悲、功德无量、阿弥陀佛的大事情,千万不要自以为是、自说自话、自作主张、自以为聪明,最终在公众的反对和法制的威严面前自讨没趣。

第三,垃圾焚烧必须有严格的、严肃的人民监督,监督不到位,不准搞焚烧。在目前各种技术措施尚不健全、诚信体系遭受毁损而未能很好建立的情况下,对垃圾焚烧开展监督的最好办法,就是直接地依靠人民群众自己的眼睛、鼻子、耳朵、嘴。因此,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如果真愿为城市的现在和未来考虑,就不应当把垃圾焚烧的地点选择在偏远的郊区,而应当学习日本的办法,把焚烧厂就建在城市的中心,譬如人民广场,或者人民公园,总之就建在你市政府的旁边,以便直接展示咱们城市的脸面,随时接受人民的监督,随时地检验城市的管理者对公众作出的承诺是否出自良心与良知;并且,逐步地建立起一个全新的观念:“垃圾自治,就地消化,决不外移”,从而更好地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无害化。

我说的这些,看起来都是些“难”题。但是如果能认真地做起来,其实都不很难。

有人说:“垃圾分类,老百姓根本没有积极性!”我做过一个问卷调查,我们嘉定98%的区政协委员,都明确表示坚决配合政府搞分类。可见,还是毛泽东同志说得对:“在群众中蕴藏着一种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垃圾分类,同样如此!

有人又说:“除了焚烧和填埋,现在还没有更好的技术!”我想告诉他:在我们上海普陀区曹阳街道的各居民小区里,都有一台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机,居民们将分类后的厨余有机垃圾投入机中,就地消解。即使在瓜果菜皮大量产生的高温季节,垃圾车都不用进小区清运厨余垃圾。我为此5次到过这些小区,3次把头伸到机器里面去闻一闻究竟有没有臭气,想实地验证一下它有没有推广价值。

有一位大学的原副校长告诉我:“这种机器里的菌种会把骨头都吃得一点不剩,所以公安局不同意推广。因为,如果发生碎尸案,就一点证据都没得了!”可是,公安的同志告诉我,他们不会出这种意见。刀会伤人,但不会因此禁止刀具的生产和使用。

这位原副校长又告诉我:“机器里的菌种会变异,搞不好就会弄出一个‘萨斯’来!”可是,另一位专家却告诉我:这种情况在科学幻想的电影中的确会出现。但是现在机器里的菌种,只要离开了适宜的温湿度,马上就会死去。而管理机器的工人则告诉我:他们使用至今十五年,不要说“傻四”,就是连“傻一”、“傻二”都没有出现过!

我为此,有两点建议:

其一,敬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主要领导同志都到曹阳现场去实地看一看、听一听、问一问,然后再决定城市的生活垃圾的终端处置究竟取何种方式、走哪条道路。我以为,唯有让城市居民就近、直接地看到分类垃圾的最终处理结果,动员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才会更有保障,更有积极性。

其二,在本市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要加入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进行地方立法的内容,政府也要制定相应的行政规章;并且把现在纲要中“倡导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法,改变为“有计划、分阶段地坚决推行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同时,成立“垃圾分类处置推进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负责对垃圾特别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宣传、指导、推进,并列入对其任期目标的责任考核,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评议;如果做不好,就把他撤掉!

城市的垃圾处置方式,是城市的脸面,反映了一个城市的良知和良心,直接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社会宣传、社会动员和社会组织能力。我们上海,通过迎办APEC会议,实现了城市的美化与净化。我们希望通过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为我们城市的发展转型带来新的生机:实现城市垃圾的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使我们城市的发展获得更大、更持久、更优渥的战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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