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约占监测面积61%
来源:新民网 / 录入时间:2012-12-05 / 点击数:1367
目前,上海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监测面积的61%。针对海域生态系统面临的严峻形势,市海洋局副局长沈依云今天(12月4日)上午表示,本市正加紧海洋环境保护的修复力度,海洋经济必须坚持“绿色发展”。
今天,“2012年上海海洋论坛”在宝山区举行,来自国内外的海洋界专家学者以及本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200余人出席论坛,聚焦海洋新能源开发与安全应急管理、海洋科技体制与机制创新、海洋科技园区构建和以邮轮经济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培育、河口海岸的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问题进行研讨。
“目前上海陆域入海污染物排污总量居高不下,以2011年为例,本市沿江沿海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年污水排放量达18.9亿立方米,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4万吨。”在谈到本市面临的海洋环境时,沈依云指出,随着临港新城、奉贤新城、金山新城等城镇群的建设和发展,上海周边将形成“沿海城镇密集带”,海洋环境污染负荷总量将呈增大趋势。同时,船舶运输活动频繁带来的海上溢油、化学品泄露事故,也让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重。
据悉,为遏制近岸海域生态失衡的趋势,本市将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健康海洋上海行动计划”。沈依云表示,相关一系列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计划正在加紧实施中,争取在“十二五”末将本市海域二类以上水质标准的面积,从目前的11%提高到20%以上,使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改善,海洋生态系统主体服务功能逐渐得到恢复。(新民网记者 沈文林)
我国海水水质标准:
《海水水质标准》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将海水水质分为四类。其中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劣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四类海水水质的则为劣四类水。 记者: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