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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加大监管力度保障饮用水安全
来源:中国水网  /  录入时间:2013-02-05  /  点击数:1285

近年来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和百姓的关注,卫生监管部门作为饮用水安全的保护屏障,在巩固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近年来不断加强监督监测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工作的频次和覆盖率,排查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为本市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驾护航。 

2010年,国家出台了《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从规划范围、目标任务、实施策略、保障措施等方面,按照时间节点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国家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体系,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本市早在2008年就已经具备了106项水质指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在此基础上,市卫生监督部门又不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继续开展天津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建设。设立饮用水卫生监测点,积极开展主动监测,实施网络直报,加强监测信息管理;加强与供水部门协作,对大型供水企业进行全项水质监测抽检;强化饮用水监测责任和工作落实,在饮用水日常监督中开展现场检测。 

为了提高城市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管频次和覆盖率,市卫生监督部门加大了城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特别是学校饮用水监督力度,强化卫生规范和制度落实、强化自律管理和清洗消毒,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供水污染和不安全因素。以2012年为例,全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的日常监督频次均由以往的每年2次提高到每年4次。 

在加强城市饮用水监管的同时,本市逐步将农村饮用水纳入监管范围,强化水质卫生的重点监测,加大监督覆盖面。督促指导相关区县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及学校自备水源监督监测工作,进一步摸清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管现状,强化卫生监督服务和帮扶指导,提升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水平。2012年,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学校自备水源的监督管理工作,于枯水期(2-5月)、丰水期(6-9月)各进行一次水质现场快速监测,对日供水量5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水质现场快速监测,监测项目为细菌总数、消毒剂余量、氟化物、色度、浊度、总硬度等12项指标;对日供水量200吨以上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2012年夏天,天津地区普降大到暴雨,洪汛形势严峻,为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报告,本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立即按照工作要求和管辖职权对全市所有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供水单位限期整改并抓好落实。特别是加强了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巡查力度,并做好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设备清洗等重点环节指导工作。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本市也不断加大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力度。2012年,本市成功开展了“天津市首届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单位通过集中培训、媒体网络、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深入社区、学校、农村、商业区等地宣传227次,开展现场水质快检服务570余次,接受咨询2000余件,受益人数达391000余人。通过宣传,增强了饮用水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了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提高了全社会对饮用水卫生的关注程度。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表示,饮用水卫生安全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基础,影响千家万户幸福。卫生监管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的目标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