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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再生水的昆明模式值得推荐
来源:中国水网  /  录入时间:2013-09-18  /  点击数:1404

2010年至今云南已连续干旱4年。而作为云南的省会的昆明,面临着巨大的用水压力,虽然截止到9月,主供昆明主城区的“七库一站”蓄水量已超过两亿方,达到了20256万方,但这些水够昆明喝半年左右,相当于喝到明年3月份,另外明年的旱情及蓄水形势也不容乐观。 如此严峻的用水形势,反而“逼迫”昆明走出了一条有借鉴意义的再生水利用道路。目前,昆明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已达66.27%,这个数据已超过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30%的考核指标;另外昆明已建成385座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总设计处理规模累计达12.93万立方米/日,今年以来就新建了15座再生水利用设施;最重要的是昆明已基本完善了再生水有关政策。 奖惩机制促进再生水设施建设 2008年昆明编制了《昆明市城镇再生水利用专业规划》,并且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同期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利用设施,并纳入非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审查。之后几年昆明还出台了《城市节约用水实施意见》和《城市再生水利用资金补助办法》等鼓励政策,对利用再生水的企业给予0.7元/立方米的资金补助,给予建设分散型再生水利用设施主体投资40%的财政补贴,大大促进了再生水的使用以及再生水设施的建设。 另外《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在市政排水管网和集中式再生水供水管网都通达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已建成单位、居住小区,可以不自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但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再生水。可以使用其他再生水利用设施,但未配套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和使用再生水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可以使用其他再生水利用设施但未组织安装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和使用再生水的,对产权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或者对物业管理或其他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分散、集中两种形式推进再生水利用 昆明城市再生水利用分为集中和分散两种形式。集中型系统通常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或符合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污水为水源,集中处理并达到回用水质标准后,再生水通过输配管网输送到不同的用水场所或用户。分散型系统包括就地(小区)型系统和建筑中水系统,就地(小区)型系统是在相对独立或分散的居住小区、开发区、度假区或其他公共设施组团中,以符合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污水为水源,就地建立再生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就近就地利用。 昆明市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城市再生水利用。相对于集中式再生水设施来说,分散式再生水设施具有投资少、施工周期短、对环境影响程度低、见效快等特点,越来越受使用单位的青睐。2012年底运行的昆明螺蛳湾小商品加工基地再生水设施,就是其中的代表,收集处理后的污水全部用于绿化浇灌,按目前实际处理量计算,螺蛳湾小商品加工基地一天可节水700吨,一年可节约25万吨优质自来水,按工商用水5.6元/吨计算,可节省约140万元的水费开支。 虽然昆明在再生水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严峻的用水局势,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据悉“十二五”期间,昆明市还计划投资近3亿元,建设完善再生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努力使再生水真正成为城市的第二水源,缓解干旱带来的用水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