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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定行政罚款限额新规 环境违法上限突破20万
来源:中国经济网环保频道  /  录入时间:2014-03-21  /  点击数:1498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日前听取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的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研究意见的报告。

修改后的《规定》将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同时明确对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等严重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且具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可按违法所得的3倍以下设定罚款,不受20万元的限制。

环境违法行为仍呈多发态势

上海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原因之一是少数企业环境责任缺失,法治意识淡薄,肆意违法违规,环境违法事件仍呈多发态势。

犯罪主体主要为中小企业,有不少企业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违法犯罪区域主要集中在监管相对薄弱的郊区和城乡结合部,行业上主要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废塑料收购加工等领域。

“环境保护刻不容缓,污染环境的案件更要第一时间处理。”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检察长孙静告诉记者,今年来,奉贤区检察院加大参与治理环境力度,与环保、公安等机构建立了协调机制。

专项执法行动有的放矢

据上海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一方面,今年将加大处罚力度,建立按日计罚制度;另一方面,将给污染排放企业装上鹰眼,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

据悉,今年上海将组织全市环境监察部门开展针对炉窑冒黑烟、工业废气排放、河道黑臭污染等热点问题的专项执法行动。按照上半年每季度一次、下半年每两个月一次的频次,组织开展媒体曝光行动。

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将对日常监管中的重点、难点信访进行梳理,每季度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剖析。各区县环境监察支队也将梳理辖区内有代表性的信访类型,研究建立典型信访的调处工作模式。

加强“三个重点”执法检查

据上海市环境监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上海将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环境执法,尤其是金山卫化工区、浦东高化地区、上海化工区等重点地区。

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执法监管,尤其是深化对钢铁行业的环境监管,查清其基本状况和污染物防治水平,查找行业性的环境问题。

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也将加强,按照污染源属地管理原则,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要分别做好对国控、市控、区(县)控重点企业的环境监察工作。

强化重点环境风险源监管

上海市将继续对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复核复查,组织开展涉重金属、危险废物企业的执法抽查,试点开展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此外,上海还将继续做好对燃煤电厂等市管重点减排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减排监察,组织开展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的执法抽查。

据悉,上海今年将对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上级部门交办案件的查处情况开展专案稽查。

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队长何辰表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既是持久战,又是攻坚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只有向环境违法行为宣战,才能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