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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首次“亮剑”的样板意义
来源:新华网  /  录入时间:2016-05-23  /  点击数:4014

在新环保法、“水十条”、“大气十条”等环保法律法规出台后,被媒体视为“污染大省”的河北,环境形势却依然严峻。

近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布了河北省的环境形势: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急剧恶化,一些河流水库水质恶化明显,如沧州市域范围内沧浪渠、石碑河、廖家洼河、岔河水质均为劣V类,4条河流2015年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值较2013年上升超过30%。矿山开采带来扬尘污染及生态破坏严重,省政府要求2015年完成632座矿山环境治理,实际仅80余座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

环境保护关乎国计民生,但环保法律体系虽已初步建立,却面临“有法难依”的尴尬。

有报道称,由于污染治理中涉及减产能、企业关停、人员安置、环保投入增加等问题,对于“治污染”还是“求增长”,不少企业选择后者,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了这种现象背后的症结所在。

53日,首度亮相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布了对河北省的督察意见,令公众印象深刻的结论是,“原省委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真重视,没有真抓”,“河北省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中央环保督察组在通报中指出,河北省的环境问题很大程度上与违规上马污染项目、淘汰落后产能不力密不可分,背后折射出的是地方官员的政绩取向。

长期以来,唯GDP的政绩观渗透各级党政部门,其惯性也并非可以自行扭转。以环境保护工作为例,重视环保就必然降低企业污染,在不少地方就等同于削减GDP。另一方面,环保工作面临成效无法量化的尴尬。一面是成效不显的环保工作,一面是立竿见影的GDP指标,基层主政者何去何从,恐怕不说你我也明白。基层政府的犹豫,就给了企业抵抗环保执法的“底气”,于是,类似于“环保执法是没牙老虎”的言论也时有耳闻。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人刘长根表示,我们国家的大气、水环境,还有大家比较关注的土壤污染情况还是比较突出。这既有我们国家发展阶段的客观因素,也与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有关。

难道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我们竟然束手无策?实则不然,此番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设立就带来一大变化,即,督察的内容从“督企”到了“督政”,实行“党政同责”。具体而言,就是中央环保督察的对象,由企业变为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环保绩效与官员仕途挂钩,就为地方官员戴上了环保“紧箍咒”。

一些基层干部表示,过去环保工作是“夹生饭”,两头着急中间不急,现在则是从省、市、县一直到村,压力只增不减。现在县委书记直接盯一个企业的整改已成为基层环保工作常态。

压力自然也传导到了企业。辛集市宏四海皮革有限公司副总朱新勇表示,督导工作对他们震动很大,“企业如果不消灭污染,污染就会消灭企业。”

截至48日,河北全省共关停取缔环境违法企业200家,立案处罚125起,行政拘留123人,行政约谈65人,通报批评60人,责任追究366人。河北方面也表示,对于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逐人逐件落实责任,特别是加强中期督查和后督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污染反弹。结合中央督察整改要求,对于环保大检查清查出的13784个违规项目,坚决查处到位,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于2016年底前“清零”。

斐然的成效,让群众拍手称快。据报道,督察后期,接到了众多群众反映督察成效的电话。环境污染问题,在河北一地,看上去有了标本兼治的趋势。对比过去十年间,动辄财政投入数亿的环境治理工作,我们不禁思考,为何一个督察组能破解环境治理顽疾?

其实,答案并不复杂。过去,环境问题被群众痛恨,但被企业无视。同样,依靠企业发展换取政绩的个别地方政府,也面临两难的尴尬。现在,中央环保督察组从地方政府入手,从“督企”到“督政”,看似是换了监督对象,实际上是将地方政府官员的“乌纱帽”和环保绑在了一起。缺少了个别官员的纵容,企业没了对抗环保执法的资本,环保就成了关乎企业存亡的大问题。简单而言,就是涉及环保问题的相关方利益一致化。因此,横亘在环境保护工作上的顽疾终将被消灭。

这也凸显了中央施政理念。政府不是无所不能的,面临层出不穷的社会新问题,政府不应“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浪费有限的行政资源,而应找准问题的“最大公约数”,整合问题参与方的力量,扫除道路上的阻碍,体现现代社会治理的智慧。

当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北的督察工作虽然暂告一段落,但“环保风暴”带来的强大冲击波,正推向全国。据了解,今年将完成15个左右省份的督察工作,2017年将实现全覆盖。“环保风暴”过后,是否一片晴空?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