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黄河水取用指标,青海不再“想用就用”
录入时间:2008-12-22 / 点击数:1315
新华社西宁12月19日电(记者姜辰蓉 王雁霖)记者从青海省水利厅了解到,青海省黄河流域各州、地黄河水取用量已有细化指标,不再“想用就用”。同时,对超指标申请取水、修建取水工程的州、地,将不得再审批新增引黄取水项目。
“2007年青海省实际用水30亿立方米,其中黄河流域用水就占了20亿立方米。”青海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水文处副调研员张智民介绍说,按照1立方米用水耗水0.6立方米计算,黄河流域耗水量已接近1987年国务院分配给青海省14.1亿立方米的耗水指标。